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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度鲁政办[2020]77号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0-11-03

关于调度鲁政办[2020]77号政策

贯彻落实情况的通知

各区县(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

2020年6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抓好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工作的十条措施》(简称“三保十条”,见附件1),第八条政策措施明确提出:“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科技园、小微企业园等应安排一定比例的场地,向应届毕业生免费提供,当地财政视成效给予奖补”。

根据市委督查室通知要求,请各区县(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全面梳理总结上述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研究提出下一步推进措施和意见建议,形成自查报告(1500字以内,提纲见附件2)。自查报告要内容详实,数据准确,多用企业反映和典型事例说话,避免空话套话。请将自查报告和“三保十条”贯彻落实有关情况调度表(见附件3)电子版于10月20日17:00前发送到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处(邮箱:skjjgxc@jn.shandong.cn)。

附件:1.《关于抓好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工作的十条措施》(鲁政办[2020]77号)

2.自查报告提纲

3.“三保十条”贯彻落实有关情况调度表

济南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10月20日

附件1

附件2

自查报告提纲

一、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我院“梦匠人坊”众创空间对我孵化基地在孵企业提供延长半年的免费孵化期,免收房租水电等一切费用,同时,新增一处孵化空间,共设有6个工位,专门针对应届毕业生开放,鼓励他们自主创业。目前已有三家应届毕业生企业入驻。

二、下一步推进措施

继续扩大宣传力度,利用网站、公众号和辅导员联络群宣传“三保十条”,让更多的应届毕业生享受优惠政策。

三、意见和建议

希望政府职能部门多到基层抓落实和宣传,服务师生。

附件3

“三保十条”贯彻落实有关情况调度表

指标

内容

区县

贯彻落实情况(2020年6月1日以来数据)

科技企业孵化器

众创空间

大学科技园

孵化器(个)

孵化总面积(平方米)

为应届毕业生免费提供场地的孵化器数量(个)

为应届毕业生免费提供场地面积(平方米)

享受免费提供场地应届毕业生人数(人)

当地财政累计奖补金额(万元)

众创空间总

(个)

孵化总面积(平方米)

为应届毕业生免费提供场地的众创空间数量(个)

为应届毕业生免费提供场地面积(平方米)

享受免费提供场地应届毕业生人数(人)

当地财政累计奖补金额(万元)

大学科技园总

(个)

园区总面积(平方米)

为应届毕业生免费提供场地面积(平方米)

享受免费提供场地应届毕业生人数(人)

当地财政累计奖补金额(万元)

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科技园、小微企业园等应安排一定比例的场地,向应届毕业生免费提供,当地财政视成效给予奖补

历下区


















市中区


















天桥区


















槐荫区


















历城区


















长清区







1

400

6

100

11

0






章丘区


















济阳区


















莱芜区


















钢城区


















平阴县


















商河县


















济南高新区


















莱芜高新区


















先行区


















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