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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山东大学生创业补贴优惠政策及扶持标准
20-11-04 20:18
作者: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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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山东大学生创业补贴优惠政策及

扶持标准

1. 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及创业场所租赁补贴

全面落实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士兵和残疾人等群体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加大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力度,有条件的市可将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放宽到符合条件的新注册个体工商户,补贴标准不低于2000元。对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学院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租用经营场地创业,有条件的市可给予创业场所租赁补贴。(鲁政发〔2017〕27号)

一次性创业补贴:对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政策经营并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创业人员,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1.2万元。有条件的市可将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放宽到符合条件的新注册个体工商户,补贴标准不低于2000元。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向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应提供:创业者身份证复印件或《就业创业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创业者本人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财务报表等。

一次性创业场所租赁补贴:有条件的市对租用经营场地创业且未享受场地租赁费减免的毕业年度高等院校、技师学院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可给予一次性创业场所租赁补贴。具体补贴标准、申领审核程序等由各市确定。(鲁财社〔2016〕69号)

落实国家关于清障减负各项政策,为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环境,鼓励大学生担任科技特派员投入农村创新创业。鼓励各高等院校允许全日制在校学生休学创业。凡创办企业的大学生,所创办的企业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可视为其参加实习、实训或实践教育的时间,并按相关规定记入学分。加快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星创空间、农科驿站等建设,推动老旧商业设施、仓储设施、闲置楼宇、过剩商业地产转为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为高校毕业生搭建低成本、全方位、专业化的创新创业平台,为创业者提供指导服务和政策扶持,对确有需要的创业企业,可适当延长孵化周期。

发挥财政、信贷、创投以及社会公益等各类资金的作用,为高校毕业生创业创新提供多渠道资金支持。鼓励高校毕业生根据自身专长和区域经济特色,在基层创办小微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网络创业,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加全国创新创业大赛和省中小微企业创新竞技行动计划,按规定给予政策支持。支持高校毕业生以资金入股、技术参股等方式,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济组织,鼓励其兴办家庭农场,对符合扶贫扶持政策、农业补贴政策条件的,按规定给予政策支持。鼓励高校毕业生充分利用闲暇时间,通过互联网远程技术为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提供公益性志愿服务或兼职工作,以多种形式为基层发展贡献才智。(鲁办发〔2017〕37号)

大学生到农村创业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办小微企业等实体,首次领取营业执照且正常经营、在创办实体按照企业职工标准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给予不低于1.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大学生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创办小微企业,根据其申请补贴时吸纳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4个月以上的就业人员数量,给予每个岗位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各地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应优先为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涉农创业项目提供创业场所,按规定给予场地租赁费用减免。对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涉农创业项目租用经营场地,并且未享受场地租赁费用减免的,可给予一次性创业场所租赁补贴,具体由各市结合实际自行确定。(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促进大学生到农村创业的意见(鲁人社发〔2016〕21号)

东营市提高大学生创办小微企业补贴标准,将一次性创业补贴由12000提高到20000元,租赁补贴由每年6000元提高至100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落实房租补贴及生活补助,在市交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300元。

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对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本人,下同)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足额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满4个月以上的小微企业,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和每个岗位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向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应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招用人员名单、《就业创业证》和劳动合同复印件、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财务报表等。

通过了解山东省对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及创业场所租赁补贴的具体说明,我们可以看到山东省对涉农创业的政策倾斜,政府对大学生投身农业领域创新创业有明显的支持。山东省的大学生创业者在考虑创业方向时不妨优先考虑农业领域的项目,跟着当地政策鼓励的方向走容易得到更全面的帮扶,有助于企业成长。

2. 创业孵化基地及园区

强化创业实践孵化,提供创业经营场所支持,统筹利用资源建设大学生创业园、留学人员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支持发展一批众创空间等新型平台,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低成本场所支持和孵化服务。(鲁人社发〔2016〕51号)

加大大学生创业示范平台建设力度,基本实现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或大学生创业园全覆盖,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低成本场所支持和工商税务等一站式服务,并对符合条件的给予一定的场地租赁补贴。每年评估认定10家左右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创业示范园区,并按照规定给予资金奖补。(鲁人社发〔2016〕51号)

规范使用好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就业补助资金和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专项扶持资金,落实好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一次性创业场所租赁补贴及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鲁人社发〔2016〕51号)

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的支持为大学生创业者极大地节省了在办公场地上的费用支出,变相为大学生创办的初创企业节省了运营成本,让创业者能够将创业资金更好地花在刀刃上。

3. 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可申请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利率可在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基础上上浮不超过1个百分点,第一年给予全额贴息,第二年贴息2/3,第三年贴息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300万元以内(含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贴息。(鲁财社〔2016〕69号)

对于很多小成本的创业项目而言,只需要比较小额的贷款就能帮助创业者熬过创业最初的艰难时期。对于很多第一次创业的大学生创业者而言,以小成本项目试水显然是一个更好地规避不必要之风险的选择。

4. 选树创业典型

组织开展“山东大学生十大创业之星”评选活动,举办“山东省大学生创业大赛”,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鲁人社发〔2016〕51号)

创业典型奖励标准:对每年新评选的“山东省十大大学生创业之星”给予5万元奖励,对“山东省创业大赛”前十名,按照获奖等次(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由高到低分别给予10万、8万、5万、3万元奖励。(鲁财社〔2016〕69号)

通过评选树立创业典型,既能筛出优秀的创业人才,又能鼓励更多有创业理想的大学生积极参与到创新创业之中,让大学生创业者在合作与竞争中进步,通过资源整合组建更优秀的团队,成就更好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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